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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经济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研函〔2026〕070号)及《关于评定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研函〔2026〕120号)要求,特制订本评定细则。

一、评定细则:

1.奖励等级

年级

学生类型

奖学金等级

金额

比例

2026
2025

学术型硕士

特等奖学金

6000

不低于20%

一等奖学金

自行设定

自行设定

二等奖学金


年级

学生类型

奖学金等级

金额

比例

2026

专业型硕士(全日制)

特等奖学金

6000

不低于20%

一等奖学金

自行设定

自行设定

二等奖学金


年级

学生类型

奖学金等级

金额

比例

2026

博士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8400

100%

2025

博士

一等学业奖学金

自行设定

自行设定

二等学业奖学金

2024
2023
2022

博士

特等学业奖学金

15000

不低于10%

一等学业奖学金

自行设定

自行设定

二等学业奖学金


说明:全日制非定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按照每年每人8400元分配,由指定账户支出,等级请选择博士其他学业奖学金。

2.评审标准

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采取申请评审制,须在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中申请。

202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2022级、2023级、2024级、2025级博士研究生申请评审制标准如下(参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

(1)论文情况: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期刊要求正式刊出。

(2)学业成绩:2025-2026学年所学课程成绩。

(3)其他成果及奖励:包括出版的刊物、获得的专利(著作权证书)、高水平竞赛奖励、国家或省部级成果奖(有证书)、百优案例、批示或采纳等。

2026级博士研究生不区分等级。

202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评审制标准为本科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高水平竞赛奖励及其他可证明学术科研能力的成果(各项成果限填3项)。

2026级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基础分占比60%:

推免生:60分 + 推免复试成绩40%;

统考生:研考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60% + 研考复试成绩40%。

(2)附加分数项(上限40分,总分封顶):

项目

分值

本科期间论文/专利成果

0-10

本科期间科创竞赛获奖(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

0-10

参与过相关实践活动及成果

0-10

相关行业证书

0-5

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助管,或积极参与学院组织活动

0-5

二、申请条件

(一)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和各培养单位评定要求。

(二)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以及有扰乱社会秩序、校园秩序或扰乱公共安全者;

2、 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年内课程有不及格现象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审方式及时间安排

参评研究生申报阶段(10月16日~10月22日):符合2026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可在10 月16 日9:00-22 日17: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https://i.bit.edu.cn),点击【学生办事】,选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 月22 日17:00 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注意:纸质材料(包括导师签字的《申请审批表》及发表的论文、中科院/JCR期刊分区表、出版的专著、授权的专利、高水平竞赛、奖项荣誉称号等各项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需于10月22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良乡校区行政楼。学术型研究生请提交至103郑老师处;专业型硕士请提交至101王老师处。

如有问题咨询,请联系:

学术型研究生:郑老师:010-81380663 何老师:15901591939

专业型硕士:种老师:18548915615、王老师:010-81381323

评审阶段(10月23日~11月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及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1月4日前,各培养单位上报评定结果。

经济学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