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接收转专业的原则
转专业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实事求是,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第二条 接收转专业的依据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和《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三条 接收转专业的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反学校纪律、受处分记录;做人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行为记录;学习成绩合格,对拟转入专业存在浓厚兴趣,综合素质良好,具体名额如下:
对拟转入专业存在浓厚兴趣,综合素质良好,具体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及年级 |
面向年级 (可报名的学生所在年级) |
接收人数 (分年级填写) |
接 收 条 件 (如原专业学习成绩、专业排名、特殊课程要求等) |
是否接收第二志愿 |
经济学 2024级 |
2024级 2023级 |
院外:4人 院内:4人 |
学业成绩合格,对经济学专业有兴趣,综合素质良好。 |
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24级 |
2024级 2023级 |
院内:2人 院外:2人 |
学业成绩合格,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有兴趣,综合素质良好。 |
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全英文教学班) 2025级 |
2025级 |
院外:3人 |
学业成绩合格,英语水平良好,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有兴趣,综合素质良好。 |
否 |
金融科技 2024级 |
2024级 2023级 |
院内:5人 院外:15人 |
学业成绩合格,对金融科技专业有兴趣,数学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良好。 |
是 |
金融科技 (低空经济) 2024级 |
2024级 2023级 |
院内:2人 院外:2人 |
学业成绩合格,对金融科技专业有兴趣,数学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良好。 |
是 |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接收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的学生;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三)教育部和学校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第四条 接收转专业的遴选办法
(一)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及思想动态等情况及表现出的兴趣、潜质和特长综合考核,择优选拔。
(二)各专业组成不少于3名教师的面试团队。结合学生成绩着重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个人兴趣与特长、自我管理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根据面试团队意见,可以要求学生留级或降级。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面试结果商议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四)拟接收学生名单要在学院进行初选结果公示并上报教务部。
(五)最终接收名单在学生本学期成绩全部出来后进行最终确定并上报教务部审核。
第五条 接收转专业的工作安排
(一)12月12日前完成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遴选办法、工作流程以及公示方案,并上报教务部审核。
(二)12月21日17:00日前,学生通过“智慧北理”提交转专业申请。
各专业接收计划、遴选办法等转专业信息可通过学院网站、教务部网站及“智慧北理”查询。
(三)12月31日前,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通知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需向面试教师出示获奖证明材料原件。确定名额后将转入学生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教务部
(四)2026年3月2日前公示正式转专业名单,完成转专业录取,将拟转入学生初选名单上报教务部,
(五)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到新专业报到上课。
第六条 本遴选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
2025年12月15日